婚前共同出資買房協(xié)議怎么寫
作者:未知 來源:互聯網 時間:2020-08-31
對于夫妻來說,夫妻在結婚的期間或者是說在結婚之前,如果需要買房的,通過共同出資的話方式買房,他需要寫一份買房的協(xié)議,那么婚前共同出資買房協(xié)議應該怎么樣寫呢?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?guī)?strong>婚前共同出資買房協(xié)議怎么寫的詳細知識,希望幫助到大家。
一、婚前共同出資買房協(xié)議怎么寫
如今,房產價格飆升,特別是一線城市,一套房子動輒上百萬、上千萬,很多即將面臨結婚的年輕人僅憑一方的能力很難買得起房子。但如果是兩個人共同出資購買就不一樣了,特別是婚前,不僅雙方能夠共同享有房屋的份額,而且也大大減輕了一方特別是男方的負擔。
如果雙方不放心,可以就婚前共同出資買房的行為簽署一份書面協(xié)議,將男女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房進行書面約定,明確雙方出資份額,可以約定房屋共同所有或按份共有,并保留出資憑證。
建議大家最好還是委托專業(yè)的婚姻律師來起草協(xié)議內容,這樣可以直接幫助大家審核協(xié)議內容,提前規(guī)避法律風險,避免以后可能發(fā)生的糾紛,或者在發(fā)生糾紛后,能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止損。
二、婚前財產的范圍
最高人民法院《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〉若干問題的解釋(一)》
第十九條:“婚姻法第十八條規(guī)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,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(xù)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。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。”
即夫妻不論結婚經過多少年,一方婚前財產仍歸一方所有。具體可分為以下四類:
1、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,如工資、獎金,從事生產、經營取得的收益,知識產權的收益,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、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。
2、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,如一方婚前獲得預售房屋的產權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,婚后才實際取得該房的所有權。
3、婚前財產的孳息,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和婚前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孳息。
4、一方婚前以貨幣、股權等形式存在,而婚后表現為另一形態(tài)財產。如一方婚前的個人積蓄婚后購買的有形財產,股權轉為了貨幣,這只是原有的財產價值形態(tài)發(fā)生了改變,其價值取得始于婚前,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。值得注意的是,婚前的個人財產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、消耗、滅失的,離婚時,不能要求以共同財產或要求另一方以其個人財產進行抵償。而對于用婚前個人財產婚后從事投資、經營、或者婚前投資婚后獲得分紅,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。
三、婚前財產登記的資格
1、未婚夫妻。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關系,各自的財產歸屬容易界定,不存在共同財產問題。
2、已婚夫妻也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。只不過雙方訂立的協(xié)議內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財產,而不涉及婚后雙方取得的財產。因此稱作“婚前財產協(xié)議公證”。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項公證,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,才能順利辦理此項公證。因為我國婚姻法規(guī)定,夫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財產,除另有約定外,屬于夫妻共有財產。由于雙方結婚后,對財產的共同使用、消耗、經營,使個人財產很難與共有財產進行區(qū)分和認定,除非夫妻雙方對所達成的協(xié)議均無異議,否則婚前財產公證只能是“與君無緣”了。實踐中就有當事人在婚前個人投資買房子,婚后(尤其是再婚后)多年才想把房子做個婚前財產公證,以便留給自己的孩子,由于配偶不同意,費了好多周折。因此,從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最佳時間上看,晚辦不如早辦,婚后再辦不如婚前就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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